财政部: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执行至2021年底

来源:人民网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2-21    

 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为支持高校办学,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》。

  《通知》强调,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,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,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,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。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,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,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、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、房产用途证明、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。

 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。

编辑:华北
首页 | 资讯 | 热点 | 关注 | 文化 | 财经 | 科技 | 休闲 | 图片 | 社会

Copyright © 2006-2024 聚焦中外网 版权所有京ICP备19019530号-1  帮助中心

电脑版 | 移动版